中新網深圳6月17日電 (鄭小紅 汪林豐) 一名只有高中學歷的社會人員,竟然冒用深圳地鐵集團的名義,並偽造了一整套材料,以施工地鐵11號線需存放重型機械為由,向國土部門打報告騙出了兩塊共計近2萬平米的臨時用地,並轉租獲利。
  記者17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,該案犯罪嫌疑人唐某,近日已被該院以涉嫌詐騙罪、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批准逮捕。
  以虛假材料騙出兩塊地
  如果不是一次意外的被地鐵集團工作人員發現疑點,從而引起國土部門工作人員的警覺以至最終落網,犯罪嫌疑人唐某,估計現在每天還在坐享著詐騙出的這兩塊土地所帶來的滾滾收益。
  記者獲悉,2012年7月,犯罪嫌疑人唐某先後偽造、購買了深圳市地鐵集團的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、法人代表身份證件等,並偽造了地鐵集團的公司印章,製作了地鐵集團《關於辦理十一號線地鐵項目施工臨時用地的申請報告》以及法人代表授權文書等,以建地鐵11號線需存放盾構機等重型機械為由,向國土部門申請南山區一塊14000餘平方米的土地。2012年8月騙得國土部門關於該地塊使用期限為兩年的批函後,唐某將其轉租給某貿易公司做停車場、修理廠使用。
  2013年1月,唐某又以第一次申請使用的土地有臨時建築物非法占用等為由,再次以偽造、買賣的一整套材料,向國土部門打報告申請了一塊4000餘平方米的土地,騙出國土部門關於該地塊使用期限為六個月的批函後(之後又兩次向國土部門申請延期半年),唐某又將其轉租給某公司存放泥頭車使用。
  在一年多的時間里,唐某坐享著這兩塊臨時用地的滾滾財源。記者獲悉,據唐某本人供認即出租獲利90餘萬元,而根據相關部門的測算規則及復函批准的功能,這兩塊地塊這段時間應收取的租金達190餘萬元。
  2014年3月,有一次地鐵集團工作人員到國土部門辦文時,無意中看到了唐某遞交的關於使用相關地塊的延期報告,閑聊中與國土人員談稱“不認識該人,應該不是地鐵集團的”。國土部門於是向地鐵集團核實相關事項,地鐵集團也隨即報警。
  嫌犯住處另搜出多枚假公章
  唐某,40歲,高中學歷。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張健敏檢察官告訴記者,作為辦案人員,也很關註案件反映出的一些疑點。“從案件反映的情況看,唐某之前曾在深圳的工程施工領域工作過,熟悉這個行業的工作流程、專業術語等,並對我市地鐵施工的相關情況、政府部門對地鐵施工的支持力度、政府部門的辦事流程等,都有過一定的瞭解。”
  唐某想到冒用地鐵集團的名義到國土部門騙取土地後,還是花了不少心思,其偽造、買賣的一整套相關材料比較齊全,甚至連其提交給國土部門的相關規劃圖紙與方案都很專業。
  張健敏檢察官介紹說,“我院經審查認為,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,且數額特別巨大;另外,根據偵查機關的搜查和初步查明,唐某還製作了江西省全南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多枚虛假公章,因此我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、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,對唐某批准逮捕。針對案件中的一些疑點問題等,我院已列明並將引導公安機關繼續偵查。”
  讓人憂心的信息泄露與假證泛濫
  張健敏檢察官告訴記者,據犯罪嫌疑人唐某供稱,他到某區工商局門口,找那些派發小卡片的人,只花了200元,便將地鐵集團的營業執照複印件、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等相關材料,全部買到。“法人代表的個人身份等信息,都能如此輕易便捷的買到,公民個人信息的泄露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嚴重性,足以讓大家感到很擔憂。從我們以往的辦案情況看,一些不法分子非法獲取我們的個人信息,目的之一就是用來詐騙。”
  另外,犯罪嫌疑人唐某還供稱,其蓋上“深圳地鐵集團”的公章也非常簡單,“發短信聯繫上一個在天橋下貼了小廣告的假證販子,只要給錢,很快就能給你蓋好你想要的任何假公章。”
  張健敏說,“假證假章的泛濫,不僅增加了各行業工作的成本,滋生了很多違法犯罪的土壤,更關鍵的是,對當前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的建設,衝擊太大,確應引起高度重視並予以嚴厲打擊。”
  “唐某的這種詐騙方式得以完成確實很離奇,也更值得我們警惕。”張健敏檢察官談到,“這也要求我們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,在以後的工作中更加認真謹慎,並做好後續的跟蹤監管等相關工作。”(完)
(原標題:男子冒名深圳地鐵集團 從國土部門騙兩塊臨時用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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